根据省物价局、省交通厅《贵州省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实施细则》(试行)精神,客运站为旅客提供空调候车服务以及安装行包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和闭路电视监控设备的,可按规定加收旅客站务费0.50元(班车客运运距在50公里以内的班线和农村客运班线不得加收)。
现经我局审核,该站已达到《实施细则》条件,为此拟同意茅草铺客运站、毕节客运站申请,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附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07年4月30日前在法定工作时间反馈我局。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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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贵州省公路运输管理局站点办
邮编:5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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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