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地)运(维)管处:
根据交通部《关于发布〈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规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02]590号)的要求,现将我省经审查符合标准的中级客车以《中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第十九批)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二年,请贯彻执行。并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予以认可。
附件:《中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第十九批)
二○○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客车 类型 评定 通知
省运管局行政办公室 2008年12月16日印发
(共印15份)
附件下载:贵州省中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第十九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