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交通运输部网站
杨利民
(2009年1月22日)
同志们:
在刚刚闭幕的全国交通工作会议上,李盛霖部长对交通运输系统去年的廉政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今年的廉政建设也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次会议的任务就是:学习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09年工作任务,动员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扎实工作,努力开创交通运输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为实现交通运输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08年是不平凡的一年。从年初的奋战雨雪冰冻灾害,到“5.12”汶川特大地震的抗震救灾;从保障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到应对金融危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交通运输系统经受了严峻的考验。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迎难而上,奋力拼搏,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中央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在交通运输系统得到了坚决有效的贯彻落实。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的部署,紧紧围绕交通发展中心任务,按照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着力构建交通特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惩防体系建设扎实推进。
2008年,全系统各级党组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担负起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始终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与交通改革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颁布后,部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及时研究制定部党组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明确了今后5年交通运输系统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对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和惩处等六个方面的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同时,制定了落实《实施办法》的具体分工方案,明确了65项工作任务的11个牵头单位和19个协办单位。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继制定了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把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同交通改革发展结合起来,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强化考核,狠抓落实,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惩防体系建设扎实推进。
(二)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
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坚持把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作为一项政治纪律严格要求,认真督查。围绕抗震救灾,保证救灾款物的安全有效使用,部建立了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形成监管工作的合力。部领导亲自带队深入灾区一线,对交通运输部门救灾资金物资的接收、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灾区交通部门通过采取健全制度、专账管理、专人负责、专户存储、加强审计等措施,切实加强对救灾款物的监督管理,保证了救灾款物及时用于灾区、用于受灾群众、用于抗震救灾工作。围绕迎奥运、保畅通,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对应急保障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维护交通运输秩序,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提供了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运输环境。围绕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加强对中央“十项措施”落实情况和新增投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部下发了《关于在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的通知》,成立了8个专项督查组,对新增100亿中央投资涉及的31个高速公路项目和部分农村公路项目开展了监督检查,确保发挥新增投资项目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三)着力打造“阳光工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进一步深化。
全系统认真推广并不断深化高速公路建设“十公开”等廉政建设典型经验,重点工程建设中普遍实行了纪检监察派驻制、廉政合同制,农村公路建设中普遍实行了纪检监察巡查制。河北省把高速公路建设“十公开”向农村公路建设拓展,江苏省把农村公路纪检监察巡查制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和农村客运站点建设延伸,廉政建设典型经验进一步丰富和深化。针对招标评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部对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选择部分重点工程项目开展了招投标挂牌监督。围绕交通建设项目规划立项、审批和建设程序、资金管理使用、招标投标和履约情况、工程质量和安全以及廉政建设,对20个省份的部分建设项目组织开展了综合督查和专项检查。汇总发布了各地从业单位不良行为记录。对重点项目和农村公路资金的使用和预算执行情况开展了财务和审计检查。一些省市与审计部门签订共建协议,加强对交通重大建设项目的审计跟踪监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制度不断健全,监督机制逐步完善,项目监管更加有力,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腐败问题的发生。
(四)坚持纠建并举,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取得新的成效。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牵头部门的职责,充分运用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开展明查暗访,纠正违规行为,始终保持治理工作的高压态势,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成果得到有效巩固。部成立17个检查组,在全行业组织开展依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共组织明查暗访8100多次,查处公路“三乱”案件200余起,因公路“三乱”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180多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省份范围进一步扩大。认真执行鲜活农产品和抗震救灾物资运输全免通行费政策,全国“绿色通道”合计减免通行费95亿多元,在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和抗震救灾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规范水上执法和收费行为,全系统共组织水上执法检查14000余次,查处案件260多起,处理44人。部纠风办组织对广东、海南的部分水域和京杭运河部分航段开展了明查暗访,对有关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部海事局开展了经济实体专项整顿活动,作出了《关于加强直属海事系统经济实体管理的决定》,对规范“三产”经营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认真解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全系统共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747件,涉及金额2.95亿元。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加强。
(五)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得到加强。
全系统以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六进”和创新案例表彰活动,营造了崇尚廉洁的浓厚氛围。认真落实“三谈两述”等党内监督制度。部机关和部属单位述职述廉3017人次,纪委负责人与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1899人次,任前廉政谈话1993人次,诫勉谈话39人次,个人重大事项报告1078人次。重点开展了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等专项工作,部出国团组同比减少60批共300多人次。有463人上缴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合计70.15万元。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议规模和经费,部机关压缩4个会议,1个改为视频会议。组织了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开展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选择部分部属单位开展巡视试点工作,加强对部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了领导干部的廉政勤政建设。
(六)贯彻从严治党方针,查办案件工作深入开展。
全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共受理信访举报5189件,初核4652件,立案544件;查办各类违纪案件544件,给予党纪处理171人,政纪处理192人。通过查办案件,全系统认真查找干部队伍作风、公共权力运行和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有效的防治措施,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加强监督,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部机关通过协助中央纪委查办武黄、合巢芜、松白等公路经营权违规转让案件,认真汲取教训,及时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制定了《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并印发了《关于加强收费公路权转益转让工作廉政建设的意见》。
(七)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按照中央纪委和监察部的要求,交通运输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与“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深入基层大调研、对照检查大剖析,着力解决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能力素质等方面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突出问题,着力增强服务、保障、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通过学习实践活动,交通运输系统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思想作风、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服务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的能力明显提高。同时,制定了《2008—2012年交通部部属单位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举办了3期交通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培训159人。开展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纪念活动,认真总结回顾了改革开放以来交通运输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实践历程和工作经验。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个别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仍然比较严重,一些案件涉案金额巨大,影响恶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还时有发生,少数交通执法人员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廉洁和个别执法单位利用行政权力搞创收等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个别领导干部作风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反腐倡廉建设仍然面临不少新情况,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我们必须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把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二、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
当前,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央采取了一系列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政策措施,为交通运输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我们又迎来了新一轮大建设大发展的黄金时期。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下,交通运输部门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是前所未有的,改革发展的任务比过去更加艰巨。因此,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证交通运输实现快速发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协调发展,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的部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以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为抓手,加强对中央关于推动科学发展、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的监督检查,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着力抓好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加强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队伍和执法队伍建设,为推进交通运输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交通运输系统得到坚决贯彻落实。
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严肃查处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要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当前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开展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重点加强对交通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资金管理使用、工程质量与安全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投资的安全有效使用,确保工程优质和施工安全,防止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二是开展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坚决纠正破坏、浪费土地资源以及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中弄虚作假的问题。三是开展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严格执行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严肃处理违反国家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四是开展对灾后重建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大额度资金调拨使用、大宗物资采购、重大项目招标投标情况的监管,认真落实中央有关恢复重建政策措施。要建立健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纪律保障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二)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要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交通运输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统一、继承光荣传统和弘扬时代精神相统一、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相统一、加强个人修养和接受教育监督相统一,着力增强宗旨观念、提高实践能力、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政绩观、树立正确利益观、增强党的纪律观念,努力做到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树立宗旨意识,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切实做好“三个服务”。必须始终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事,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规范公务接待,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出国(境)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认真解决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的问题。积极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三)深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预防和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
交通运输新一轮大建设大发展,给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全系统一定要认真吸取上一轮交通大建设时期腐败问题多发高发的教训,坚持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中之重,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预防和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确保工程优质、资金安全和干部廉洁。要在坚持以往行之有效做法和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力度。一是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部将在领导干部“四个不准”的基础上制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在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基础上,制定颁布公路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交通建设市场管理、招标投标和项目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加强专家管理,提倡合理标价、合理工期和合理标段划分,防止因低价抢标、过分压缩工期而导致腐败问题和质量安全隐患。二是加快从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切实规范交通建设市场。研究制定全国统一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办法,建立部省信用信息联动机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经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部门认定有行贿行为的企业,除严肃查处外,还要视情节轻重降低其信用等级,在招投标和市场准入方面采取限制措施。三是加强对工程建设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以权谋私行为发生。开展重点项目招投标挂牌监督和专项督查、交通建设市场督查和质量安全督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管理,打击违法转包行为。组织开展对重点工程和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财务审计检查,确保建设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纪检监察机关和行政监督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相应的沟通和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四是发挥廉政建设典型经验的示范作用,营造浓厚的廉政氛围。继续坚持典型引路,加大廉政建设先进典型的培养、总结、推广和宣传力度,适时推广河北省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的经验。部将选择一批在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作为廉政建设联系点,加强工作联系,指导帮助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做好廉政建设工作。
(四)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为契机,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系统纠风工作。一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方案顺利实施。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明令取消的各项收费,严肃查处不按规定取消或继续非法设立收费项目的行为,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撤销与六项收费相关的稽查站点。严格规范公路收费权转让行为,坚决纠正违规设置收费站、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任意延长收费期限等问题。对税费改革后决定撤销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其名称和位置,接受社会监督。二要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高效畅通。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调整现行“绿色通道”政策。在新的政策出台以前,对在国家确定的“五纵二横”“绿色通道”上行驶的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要按照现有政策继续免收车辆通行费。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绿色通道”建设和规范管理,强化监管,实行“绿色通道”政策长期化,保证涉农优惠政策的落实。三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针对税费改革后交通执法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进一步调整明确执法岗位、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加强执法人员资格认证、执法标志和证件管理,严禁聘用临时人员和其他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拦车检查和处罚等行政执法活动。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部颁发《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要严格落实“十条禁令”,规范治超行为,重点加强源头管理。认真执行《关于加强直属海事系统经济实体管理的决定》,规范直属海事系统经济实体经营行为,防止发生乱收费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监督力度,严格规范水上执法执收行为,严肃查处吃拿卡要和收受“黑钱”等行为。四要继续做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维护群众利益工作。巩固清欠成果,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五)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同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结合起来。加强反腐倡廉舆论宣传工作,深入推进交通特色廉政文化建设。
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1)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2)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3)治理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在风景名胜或公园区建房等问题;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发放住房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4)严禁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5)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继续开展治理“小金库”和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严格控制新建楼堂管所,纠正超预算超标准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的问题。压缩出国(境)经费、团组数量和规模,从严控制在国(境)外停留时间。把严格执纪与组织处理有机结合起来,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六)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力度。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深化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特点和规律的认识,实现反腐倡廉建设理念、思路、方法与体制机制制度的创新。对现有反腐倡廉制度要进行梳理,已经过时的要停止执行,有明显缺陷的要抓紧修订完善,需要细化的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要根据情况的变化和实践需要,及时制定出台新的制度,实现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要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完善并执行好领导干部任期、回避和交流制度,完善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要以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进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明确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监控机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积极推进财务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推行会计委派制,扩大会计委派试点范围。加快制定《公路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支及其收益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制度落实的工作机制。
(七)加大惩治腐败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
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利用人事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重点查处工程建设中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标投标、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的案件;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匿、私分、侵占、转移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利用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的案件。加强和改进查办案件工作,整合办案力量,健全完善查办案件协调机制。严格办案程序,正确使用案件检查措施。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机制,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健全来信来访实名举报办理规定,完善督办机制,坚决纠正有案不报、压案不查的现象。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加大组织处理工作力度。加强案件剖析,总结教训,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作用。
(八)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重点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等关键岗位的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坚持在干部提拔任用中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制度,认真落实组织人事部门与纪检监察、审计等有关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深入推进巡视工作,扩大对部属单位的巡视范围,加大对部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力度。落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开展对单位预算和“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促进行政机关廉政勤,不断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九)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行纪检监察职责能力。
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交通运输系统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四个对”的要求,着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着力提高服务科学发展能力,着力改进工作作风,始终保持谦虚谨慎、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恪尽职守、秉公执纪的职业操守,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各项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要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改善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切实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
同志们,交通运输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加倍努力,真抓实干,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