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交政法〔2009〕14号
各市(州、地)交通局、厅属各二级局:
现将《关于印发交通行政执法风纪等5个规范的通知》(交体法发【2008】56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行政执法机构要高度重视《交通行政执法风纪等5个规范》的制发的意义和目的,按照《关于印发交通行政执法风纪等5个规范的通知》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二、切实抓好《交通行政执法风纪等5个规范》培训宣传工作。上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行政执法机构要将此文件转发到下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行政执法机构;要通过培训宣传,使每个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交通行政执法风纪等5个规范》,并在6月底前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增强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服务意识、严肃交通行政执法风纪、促进交通行政执法语言文明、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水平。
三、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行政执法机构要按照《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结合交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在11月底前开展一次案卷评查活动,对执法文书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和规范,做好交通行政执法文书的统一工作。
四、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行政执法机构要将《交通行政执法风纪等5个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与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起来,进一步促进《交通行政执法风纪等5个规范》的贯彻落实。
五、各市(州、地)交通局、厅属各二级局要对开展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及案卷评查活动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将开展集中排查整治活动总结情况于2009年7月10日前报送省交通厅政策法规处;案卷评查活动的情况于2009年12月10日前报送省交通厅政策法规处。
六、《关于印发交通行政执法风纪等5个规范的通知》中涉及的《交通行政执法风纪》、《交通行政执法用语规范》、《交通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行为规范》、《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等五个规范,请各市(州、地)交通局、厅属各二级局在贵州省交通厅网站下载(厅网站首页→在线办事→资料库,地址:/zxbs/zlk/zlxz.jsp)。
联系电话:0851-5955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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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关于印发交通行政执法风纪等5个规范的通知》(交体法发【2008】562号).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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