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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省运管〔2009〕安17

各市(州、地)运管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9]67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转发中宣部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厅安监字[2009]112号)、省安委会《关于开展2009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黔安监管办字[2009]82号),以及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黔交安[2009]19号)精神的要求,切实组织并认真开展好全省交通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推动“安全生产

 

年”、“本质安全年”和“隐患排除年”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目的

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促进国家和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等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结合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三项行动”的推进,进一步加大对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的宣传贯彻力度,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二、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1630,在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内全面开展。

三、组织机构

成立贵州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综合指导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的有关活动。

    长:欧小海

副 组 长:章友竞

    员:曾新伍  刘可燕  熊宝贵          伟良   

四、活动内容

(一)全省性活动

1、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2、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问卷知识竞赛活动;

3、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活动;

4、“安康杯“竞赛活动。

(二)区域性活动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结合自身特点和工作实际,紧扣活动主题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道路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组织机构,落实活动经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省局将会把活动开展的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内容进行检查考核。

(二)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道路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常识、普及安全知识。认真组织和实施各种形式的检查工作,着力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各运管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并将活动总结于73日前报送省局安全科。

联系电话:0851-5957343

    真:0851-5992077

    箱:maoduowen@163.com

  

 

附件:《关于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黔交安【200919

 

 

 

 

 

 

 

 

 

二○○九年六月二日

 

 

 

 

 

 

 

主题词:开展  安全  活动  通知                                 

  省运管局行政办公室              2009年6月2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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