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地)运(维)管处: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行政执法风纪等5个规范的通知》(交体法发【2008】562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树立交通行政执法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我局结合我省道路运政执法工作的实际,根据交通运输部执法文书格式要求,编制了《贵州省道路运政执法文书》(附后),请认真贯彻执行。现将使用本《文书》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原《省运管局关于购领新版道路运输行政执法文书的通知》(省运管【2002】法22号)自本通知下发后同时废止。因考虑到新旧文书的交替问题,新版执法文书于9月1日起全省统一更换,因此旧版执法文书最后使用到8月31日截止。
二、贵州省道路运政执法文书的格式,一律使用A4型纸制作。具体文书适用及制作,文书归档及管理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印发的《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执行。省局本次编制的20种执法文书未函盖到的其他文书,请各地运管机构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规范的文书式样进行处理和使用。
三、结合我省道路运政执法工作的实际,我局制作的《贵州省道路运政执法文书》电子版文书格式通过“贵州省道路运输公众信息服务网”公布,各级运管机构请从网上下载使用或自行制作。省局只统一印制其中的“暂扣车辆(设备)、证牌凭证”执法文书、“违法行为通知书”执法文书、“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三种,各地运管处、所对该三种执法文书不得自行印制和制作,统一到省局法规科购领。请各运(维)管处将本地年需要的数量报省局法规科,以便统一印制。
四、各地运管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行政执法风纪等5个规范的通知》(交体法发【2008】562号)文件精神,特别是5个规范的具体内容,它包括了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以清楚其文书制作、填写要求,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体现运政执法服务理念。
附件:贵州省道路运政执法文书(20种)(点击下载)
二○○九年七月十四日
主题词:启用 运政 执法文书 通知
贵州省运管局行政办公室 2009年7月14日印发
(共印1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