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开展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切实开展我省汽车站点建设领域出现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建设程序,促进交通基础设施及反腐倡廉建设。按照省厅统一安排和要求,结合站点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开展汽车站点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组 长:欧小海(局长)
副组长:吕小康(纪委书记) 桂进军(副局长)
成 员:邓 平 站点办主任
张国蕾 监察室副主任
杨萍莉 办公室主任
潘光瑾 财务科科长
主要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及省厅有关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监管效能,进一步提高汽车站点工程建设的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加快全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中心任务,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坚持自查自纠与督促检查相结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着力解决工程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全省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加强教育,提高认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厅下发站点建设管理办法执行,确保全省站点建设行为更加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确保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三)工作目标
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制度,建立健全有序发展长效机制,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廉政建设及资金管理及拨付,工程进度及质量,不断优化管理。
三、专项治理工作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和工作措施
(一)专项治理工作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1.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基层专业化管理人员缺乏,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管理较粗,施工现场设置安全廉政警示不到位,施工现场较乱,材料堆放不规范。
2.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到位晚,工程进度较慢(特别是农村客运站)。
3.农村客运站土地征拨手续繁琐,政府补助资金较少,建设难度大。
(二)工作措施
1.加强基层专业技术干部培训,提高专业技能,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报告初审,工可、初设的设计文件及设计方案的审查,对施工项目的施工质量督促、抽查,项目竣工全面检查等进行督查管理。
2.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加强建设资金的拨付管理,严格按工程进度拨款。
3.加强与地方政府协调,促进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进度,充分调动各级部门积极性,广泛吸纳建设资金,使农村客运站建设顺利进行。
(联络员:邓平 13985477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