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运管〔2010〕客6号
关于开展2009年度道路运输企业和机动车
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通知
各市(州、地)运(维)管处:
根据交通运输部和交通运输厅有关要求,各地应组织对道路运输企业和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现将2009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考核工作由当地运管处负责组织实施,同时确定具体考核机构。县运管所按上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安排,做好相关工作。考核周期为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考核工作在2010年的3月至6月进行。各处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布置和安排,确保能在6月10日前,完成辖区内所有企业2009年度考核工作,将运输企业的所有考核结果(含考核分数和质量信誉等级)、一类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及考核等级为AAA的二类维修企业上报省局(客运企业考核结果报客运科,机动车维修企业考核结果报车管科)。省局将于6月30日前在网站上公布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各运管所、企业应按照运管处的安排和要求,及时做好相关资料的上报、核实等有关工作。
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道路运输 考核 通知
省运管局行政办公室 2010年2月27日印发
(共印1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