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运管〔2010〕安6号
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近期三起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各市(州、地)运管处:
现将《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三起道路交通事故的通知>的通知》(黔安办函[2010]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同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将《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各客运企业、车站。同时要督促客运企业、车站立即传达到每个承包人和驾驶员。
二、各地要加强对客运车辆驾驶员,特别是旅游客运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和管理,不能只为追求经济效益就多拉快跑、疲劳驾驶,从而忽视安全生产,不能麻痹大意,存在侥幸心理,冒险行驶。
三、各地要加强客运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充分利用卫星定位系统等技术,加强对营运车辆驾驶员的动态监管。
四、各地要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近期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严肃查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附件: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三期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二○一○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道路交通 事故通报 通知
省运管局行政办公室 2010年3月5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