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运管〔2010〕安8号
关于对贵阳奥隆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3·10”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进行处理的通知
贵阳市运管处:
2010年3月10日18点20分,贵阳奥隆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一辆车号为贵A35977的小型高一级客车(核载18人,实载19人,含一名儿童)由贵阳市飞机坝汽车客车站驶往黔南州龙里县,行驶至油小线隧道出口400m处,冲出桥面护栏右侧翻下37m斜坡,造成当场4人死亡,送往医院途中1人死亡,抢救无效8人死亡,共计13人死亡,6人受伤的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2007]
第493号令)、《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2006]第9号令)、《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厅际联席会议贵州省深化和拓展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任务分解的通知》(黔府办发[2008]124号)和省公安厅交通局、省运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客运驾驶人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抄告的通知》(黔公交[2007]001号)等有关精神,按照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请你处做好以下工作:
一、吊销贵阳“3·10”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客运车辆贵A35977驾驶员项昌友从业资格证件(从业资格证号: 5201030010103000165),由你处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
二、请你处责成事故责任单位贵阳奥隆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立即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方案和措施,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整改。你处组织整改验收合格后,将有关整改情况报送省运管局。
三、按黔府办发[2008]124号文件规定,到2011年3月10日以前,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再受理贵阳奥隆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新增客运班线的申请。
四、注销贵A35977号车经营的“贵阳-龙里”客运班线经营许可,你处要及时收回作废相关牌证,对暂时不能收回的要及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作废公示。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主题词:事故 处理 通知
抄送:各市(州、地)运管处
省运管局行政办公室 2010年3月18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