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运管〔2010〕安12号
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各市(州、地)运管处:
现将《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黔安办函[2010]1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接《通知》后,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
附件: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
二○一○年四月八日
主题词:转发 重大事故 通报 通知
省运管局行政办公室 2010年4月8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