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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省运管〔2010〕安22

 

关于开展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地)运管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交安委明电[2010]4号)、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安监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黔安监办[2010]70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黔交安[2010]16号)精神,切实组织并认真开展好全省交通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在道路运输行业内全面开展。

 

一、总体要求

结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重点任务,面向职工、面向企业、面向基层、面向公众,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着力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推动安全理念、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和安全知识到基层,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更加深入人心,为进一步促进全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1630。安全生产咨询日定在613

三、活动主题

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四、组织机构

成立贵州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综合指导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的有关活动。

    长:欧小海

副 组 长:章友竞

    员:曾新伍          伟良   

祝凤玲  汪泽罡

五、活动内容

(一)全省性活动

1、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2、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知识答题摇奖活动;

3、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活动;

4、“安康杯“竞赛活动;

5、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二)区域性活动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企业除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参加全省性活动外,要结合自身特点和工作实际,紧扣活动主题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道路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继续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组织机构,落实活动经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省局将会把活动开展的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内容进行检查考核。

(二)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道路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通过分发宣传单、播放视频录像等方式大力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知识,并充分运用报刊、互联网等大众媒体扩大宣传面,增加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知识。并认真组织和实施各种形式的检查工作,着力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举一反三,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各运管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并将活动总结于71日前报送省局安全科。

联系电话:0851-5957343

    真:0851-5992077

    箱:tonno@126.com

 

 

二○一○年六月二日

  

主题词:开展  安全  活动  通知                                 

  省运管局行政办公室                       2010年6月2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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